「想請問你們夫妻如何做到給予對方自由的空間?」
很多朋友都問過我相同的問題。
當我突然決定騎機車出發環島時,又有朋友問了這個問題。
回答之前,我想先把「立場」這個東西講清楚。
請先搞清楚您跟您的伴侶在夫妻關係之間的立場為何?
我常說一件很重要的事──我老婆不是「嫁給」我,她是跟我結婚。
在建立夫妻關係的過程中,我們的地位、立場是平等的。
我的出發點不是找一個老媽子傭人。當然,她也不是那塊料。
她的出發點也不是找一張長期飯票。當然,我也沒那個能耐。
首先,這是心態上的彼此尊重。
所以在立場上,我們是兩個獨立的人,因為彼此相愛,愛到不組個家庭會感覺很痛苦,最後逼不得已只好結婚宴客,公告周知我們在法律上已經給了對方一個很不方便另外發展感情的稱謂。
前提是:我們都心甘情願。
即便我們必須每天共處在一個屋簷下,睡在同一張床上……我們也不可能兩個人一起坐在馬桶上拉同一條屎,不可能兩個人共用一雙碗筷吃同一口飯。
睡在床上,她橫躺我直睡,她流口水我打呼,她說夢話我磨牙。
有沒有發現?我們還是在各做各的事情!
我們仍然是獨立、自由的兩個個體,只是我們會在做很多事情的時候把對方的感受考慮進來。
我這樣說話我老婆會不會聽了刺耳?我這樣做事我老婆看了會不會不順眼?
為了不起無謂的爭執,我會選擇盡可能避開某些可能的地雷區。
我老婆也是如此對我。
如果您連對方的地雷區是什麼都不了解,那您被炸死活該。
如果您知道對方的地雷區在哪裡還硬踩,那還是炸死活該。
簡單來說,結婚是一種情感上的彼此委身認同,身分的改變是一項副產品。
並不代表有任何一方必須要不公平的犧牲掉大部分的自我意識。
請記得,結婚對象只能陪伴您走過人生,無法代替您走過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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