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教育局協同社會局、警察局交通大隊及監理所攔檢學生及幼童交通車,總計一到八月,共抽檢輛車,其中有件不合格。補習班假使沒有限期,可依照補習班管理規則,開罰五千到三十萬。學前教育科長李慧銘表示,幼稚園托兒所違規超載最重可處萬元罰款。
臺北市路邊攔查共輛學生及幼童交通車,結果發現超載情形嚴重,占了違規案件裡的%,其次是改裝車輛,占了%。教育局已經要求限期改善,經過複查也都符合規定。臺北市教育局協同社會局、警察局交通大隊及監理所攔檢學生及幼童交通車,總計一到八月,共抽檢輛車,其中有件不合格。
教育局表示,違規項目以超載和變更規格最多。違規超載共有件,佔所有違規比例成以上,其中一件違規是幼稚園托兒所交通車、件是補習班交通車,另外還有件來自外縣市。外縣市的部分已經交由管轄教育局處理,補習班的部分則是限期改善完畢。
教育局表示,補習班假使沒有限期,可依照補習班管理規則,開罰五千到三十萬。學前教育科長李慧銘表示,幼稚園托兒所違規超載最重可處萬元罰款,另外還需負擔監理所的罰則九百到兩千四百元。
第二多的違規車輛是改裝車、變更規格,件違規大部分來自補習班,另外還有紅線違停或是安全門的蜂鳴器裝置損壞不會響等。教育局表示,違規業者都已改善完畢。未來如果情節重大或經處罰次還是沒有改善,最重可以停招個月到年、停辦年到年或廢止設立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