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傷害,婚姻的隱形殺手

有句話說「霧裡不知衣濕」。男女之間因為看似嚴重的問題而分手,其實正如身在濃霧中,衣服濕了不自知一般,都是小事件的累積,最後才導致兩人分手。

小傷害,婚姻的隱形殺手_img_1
圖片來源/Pixabay

決堤千里,始於蟻穴。男女之間的分手也是一樣,可能只是某次不經意地發脾氣,某次不經大腦脫口而出的話,傷了對方的心,這一類的小事件,但就在無數次大意的情況下,最終就導致決裂。而這些都只是小事、瑣事,說話或行動的人自己甚至都不記得了。

然而,就是這些瑣碎的事情日積月累下來,就成了彼此心中的傷口,難以化解。又因為這些都是很小的事情,也很難攤開來講。

「那種小事幹嘛介意,真是小心眼……。」一旦想到對方必然會以這種方式來看待,就很難說個明白。但這些事情累積下來,久而久之就會引發不滿。

兩個人相識相愛,進而結婚,這是和獨居時非常不一樣的生活。如果還照著自己一個人生活的時候一樣隨便,必然會發生問題。所以結婚之後,要從獨身生活過渡到兩個人的生活,在適應這種不同的生活上,有幾點必須注意的。

愛不求回報

首 先,當我說「我愛丈夫」或「我愛妻子」的時候,愛對方是我的自由,我的權利。但若因為我喜歡、我愛,而強求對方也必須同樣喜歡我、愛我的話,那就不行了。 這點一定要牢記在心。一般我們都理所當然地認為我愛你,所以你也必須愛我,但這種想法其實是錯誤的。我們雖然有愛人的權利,但其代價便是相對失去要求被愛 的權利。

結婚的人常常會誤以為自己有權利要求被愛,所以才會造成婚姻生活不夠圓滿。然而,只要我愛他就好。他愛不愛我,那是他的事,不是我可以要求的。只要能喜歡他、愛著他,我就感到幸福。

也就是說,我只是做了我該做的事情,卻不該因此就要求對方也要愛自己。如果要求對方我有多愛你,你就必須同樣程度地愛我,那就不是愛,而是買賣了。

這個世上,人與人之間買賣交易來來往往,但夫妻之間卻不該是買賣關係或一味計較利害得失,如此才能成為真正的夫妻。

共 同體中最小的單位便是家庭共同體,而在共同體中是不能計較利益與損失的。當雙方之間還沒有建立任何關係時,如果我有任何損失,大不了從此不相往來就好了。 但當兩人成為夫妻之後,就不能再計較個人的利害得失了。

萬一妻子生了病,長期臥病在床,丈夫就該終生照顧妻子。如果丈夫受傷,沒法工作的時候,妻子也應該 無怨無悔地照顧丈夫一生一世。生了孩子之後,就算有任何身體上的障礙,也該照顧孩子一輩子。父母年老病痛纏身時,也要照顧父母到臨終。這就是所謂的共同 體。

家庭是最緊密的生命共同體

共同體是一種彼此幫忙的相扶相助、共生共利的關係。而其中,共生共利最為深厚的,就是家庭共同體。再往上發展是社會共同體,密度就稍微鬆散;更上面就是國家共同體,又比社會共同體更為鬆散一些;到了最上面的人類共同體,那密度就更大了。

兩個人結合成一個家庭共同體,代表新世界的誕生。依靠兩人的力量,創造出一個前所未有的新世界,如果以為兩個相愛的人組織這樣的一個新家庭,是一件很容易的事,那就錯了。因為再怎麼說,這兩個人在本質上還是不一樣的。

就拿吃飯來說,一個說鹹,另一個覺得淡;一個說辣,另一個又說不辣;一個說炒來吃,另一個說要烤來吃;一個說要吃西餐,另一個說要吃韓國菜;一個人說要吃素食,另一個則無肉不歡;一個說在家吃,另一個說要出去吃。

像這樣即使是小事,也會有意見衝突之處,而且在婚姻生活中類似的情況比比皆是。因相愛而結合的兩個人之間,其實沒有什麼大問題需要爭吵。反而是發生大的問題時,彼此能合力對應解決。這是不需要人教,就自然會的。

然而,兩人之間的衝突卻多發生在很小、很瑣碎的事情上。一開始因為彼此相愛,就算有些零星的小摩擦,也還能接受。

但如此的情況過了一年、二年、三年,會怎樣呢?小衝突持續不斷的話,就會累積成為積在胸口的壓力,成為傷口,最後演變成相看兩相厭。

新婚時遇到大事,兩人還會同心協力解決。但日子一久,因為婚姻生活中發生了太多的小碰撞,在心裡受了傷的情況下,一旦外部發生大事時,夫妻倆便不再合力對應,反而從內部出現裂痕,最終導致離婚收場。

瑣碎小事會讓婚姻變質

一般人都認為鬧到要離婚,必定是發生了足以導致兩人決裂的大事。其實,離婚絕對不是單純地只因為某件事引起的。

當二人志同道合的時候,夫妻就會攜手團結,共同解決這件大事。但當兩人不再同心,這件大事就會成為藉口,成為決定性的導火線。

所以結婚以後該注意的,反而是那些非常小又瑣碎的事情。想要避免這類小糾紛、小衝突,就必須修行。透過修行,調整呼吸,感受體內所產生的小小變化,才能查覺並觀察潛藏在心底的細微不安和疏忽。

如此一來,就能在心裡預防不知不覺間所產生的細微壓力。修行不僅能控制累積在心裡的壓力,還能察覺自己在幾乎無意識的狀態下在對方身上所犯下的一些小小過失。

然而,我們大部分的人卻都習慣性地生活在鬆懈和無知的狀態下。因此,就算是夫妻,也無法知道對方對哪些事情很敏感或感到厭煩。

所以,當兩人走到了決裂的地步時,有時丈夫也還是無法明白妻子為什麼要提出分手。

「她怎麼能有如此極端的想法?」

「為什麼不早告訴我?」

「如果已經到了這麼嚴重的地步,應該早點說才對,為什麼現在才說?」

太瑣碎的事情,真要開口還不知從何說起。因此,受傷害的人難以說出口,而傷害對方的人也因為事情太小,連自己傷害了對方都不自知。這類事情持續累積下去,兩人之間的裂縫越來越大,結果就再也無法挽回了。

所以,男女相處要特別注意,不要在小處傷害了對方。   

小傷害,婚姻的隱形殺手_img_2《禪師的證婚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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