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老爸是退休軍官,媽媽是專職保母(皆已70歲了),二哥先結婚在外租屋,當時的聘金由老爸戶頭先提領, 婚後確實歸還;大哥去年結婚要求聘金要更高要作場面給女方滿足,因此老爸當時開了兩張支票,要求不得兌現,同時大哥將家中頂樓簡單裝修做為新房。 婚後大哥大嫂雖住樓上,用家裡水電費之基本開銷,樓梯間錯身卻完全不招呼形同陌生人仇人,嚴暑外出整天冷氣未關種種情況,讓老爸老媽氣得半死,只能貼紙條要求節約...種種事情很多;今年初,老爸想到該票未取回,因此想到銀行止付,但兩張票號與金額不確定,因此銀行建議待票嘎入再處理;果然,4月發生了,大哥拿不到錢,這個月收到法院通知明事訴訟,老人家擔心即使付了這筆錢,怕大哥進而要求不動產;以前大哥為了創業已跟家裡取得不少現金。我有兩個問題:這民事訴訟能否以大哥欺騙兩老提出反控嗎? 大哥住樓上對家中漠不關心,要怎趕他出去? 家中為此事煩心不已,謝謝您耐心回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