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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持家.愛自己
想請問一下律師,如果當第三者想分手卻被那男的打,是不是只能自已活該倒楣?無法有任何的行動了,因為怕被對方告。對方因為不滿女方提出分手所以打了女方又說要叫他老婆告這第三者,但她老婆早就知道這女的存在了卻都沒有說什麼,如果對方真的要提告會成立嗎?想分手的第三者被對方打是不是就要因為怕被告所以只能自已活該倒媚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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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男方打可以控告男方構成刑法上的傷害罪嫌。
二、依刑法第245條規定,通姦罪,配偶如有縱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訴。故如有證據證明大老婆有早已知情且有縱容或宥恕,將來可依法提出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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