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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之前詢問柯律師有關若被冒用當公司人頭可寄存證信函但現有一個問題就是根本沒有可證明的相關文件証明是否已被冒用了因老公的老闆一直不斷找不同的人說服老公交出證件正本(連會記師都出面)也說印章都已刻好了,現在問題是,在沒有證據下以及不斷隔幾天就找人找老公去談的疲勞轟炸情況下,為了預防被用不正當的方式去申請通過(公司負責人),我們該用什麼方法自保呢?再次謝謝柯醫師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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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還沒被冒用,尚無須太擔心。您們可寄發存證信函給老闆,嚴正表明您們不同意被當人頭,他如果還是不顧您們反對任意為之,涉嫌偽造文書犯行,您們會依法提出告訴,以遏止他再來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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