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老板跟人合夥要開新店但卻沒人要當負責人也沒徵求老公同意私字刻了老公名字印章以及申請公司相關文件也都蓋上張了還有開了戶限在一直要老公交出雙證件,老公也一再拒絕但她們老闆就是不死心如果我老公直接離職就可擺脫了?還是即使離職了還是被他們用老公的名義去申請甚至貸款通過?請教律師我們該如何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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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很危險哦。不是直接離職就可以了,建議先發存證信函,請求老闆於七日內去撤銷所有辦理的程序,並交還印章,否則此乃偽造文書的犯行,會依法提出告訴。
如果老闆還是不理,建議您們應該要去經濟部及銀行查清楚到底是被冒用名字作了什麼,並請求撤銷該等被冒名的行為。
謝謝柯律師的回答,但現在老公只要我問起都會很生氣說已跟老闆拒絕了且實際上老闆也一直沒把相關文件給我老公看所以我不知如何幫他(他學歷不高蠻大男人主義)因為沒有實際證據告他們老闆(目前新公司還沒看到影子,只知常開股東會議)現在我能做的只有等確定是被冒用才能提起訴訟,這樣來得及?我也不知該怎麼辦?一來沒證據二來他認為只要口頭上沒答應老闆就拿他沒輒(因為老公他証件沒交給他們老闆),真是這樣就沒事了?感謝柯律師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