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讀者您好:BabyHome更新了隱私權條款說明,在您瀏覽本網站前,請閱讀 新版條款說明
育兒.持家.愛自己
請問
由於當初我和前夫離婚
協議書上著名我有探視權
但探視問題一直沒談好
這樣我可以上法院跟他協議探視權嘛
還有我是否可以爭取小孩1個月來過夜1-2次
請問可以的話要怎樣上法庭阿
相關搜尋「 探視權 」
您可以聲請法院酌定會面交往的方式和期間,要求要能一個月帶小孩回來過夜一、兩天,是合理的權利行使。
至於要如何上法院,您必須要檢附戶籍謄本、離婚協議書等資料,寫狀紙送到法院去提出聲請,法院會定期通知您和前夫到法院來進行調解和開庭。
在請問律師
如不想跟前夫碰面
可以請律師代替嗎
價錢多少是合理的
需出庭幾次
此類聲請案件,比一般訴訟案件單純一點,委託律師處理,一般收費大概在四萬到六萬元左右,要看您委託的律師收費而定。至於開庭開幾次,並不一定,要看雙方爭執的大不大和法官的指揮,通常需要二次或以上不等。
本內容涉及成人議題,未滿18歲不可瀏覽
2024 新生兒保單》還不知道怎麼規劃嗎?30秒快速瞭解還有抽獎等著你!
台灣生態藏寶圖「有怪獸」app親子界正夯!步道邊玩邊學趣味多
你家誰簽小孩聯絡簿?媽媽還爸爸?
小技巧 大幸福 家庭經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