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請律師幫我解答一下嗎謝謝
我叔叔車禍 對方自己騎機車超車高速撞上我叔叔的機車
叔叔現在正在手術中 對方還有載著一個小孩
但是他們沒戴安全帽 卻毫髮無傷 倒是叔叔全身是血 非常嚴重
雙手骨折斷掉 需手術 鼻子有撕裂傷需縫合
早上撞的至今也沒有來慰問 人都沒出現也沒跟我們聯絡
甚至車禍發生電話還是叔叔自己叫救護車
警察也有到現場量
我叔叔是在上班途中被撞的 請問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什麼
他可能要修養一段時間 這期間沒工作還有請看護住院這些問題
如果是對方的錯 都可以要求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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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車禍的發生是對方的過失,您叔叔在六個月內可以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的告訴,也可以在兩年內請求對方賠償醫療費、看護費、增加生活上需要的費用(如購買醫療用品、搭計程車就醫車資等)、以及無法工作期間的薪資損失和精神上的慰撫金。另外,您叔叔在上班途中發生車禍,在法律上屬於職業災害,可以申請勞保給付,也可以請求公司依勞基法給予補償。
建議先與雙方調解看看,可以試著到鄉鎮市公所的調解委員會去申請調解,如調解不成,再提出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