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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持家.愛自己
我是位未婚生子的媽媽..
原本打算跟孩子的爸結婚
但是從我懷孕到生完孩子這段期間
我們彼此之間發生了很多問題
後來我也幫小孩子報了我這邊的戶口
但是
孩子的爸一直說要看小孩子
還要求我一個禮拜要讓他將孩子帶回去兩天
我堅持跟他說不要!!
他說我並無權力阻止他
我想請問我是否真的無權利呢?
還有他可以強制認領小孩嗎?
強制認領的意思又是為何?
((註:他會有暴利傾向,這對我有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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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確實是小孩的生父,他到戶政事務所去辦認領,除非您有證據證明他不是生父(如DNA鑑定報告),否則法律上您恐怕沒有權利阻止他認領小孩,因為血統正確性的保障。
小孩經過生父認領後,監護權及扶養費的分擔、探視權行使的時間跟方式等,得由生父及生母自行協議,如雙方無法達成協議,任一方得向法院聲請,由法院斟酌雙方及小孩的情況來公平的酌定。如他有暴力傾向,您得蒐集證據,如驗傷單、雙方對話錄音、他丟壞東西的照片等,以便將來說服法官他不適合帶小孩子回去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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