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柯律師我老公有一件過失傷害
已和解 檢察官要求對方拿到和解金三分之二後
必須把刑事部分撤銷
那剩下三分之一的和解金若不繼續支付會有什麼後果嗎?
先生名下無任何動產、不動產、存款、薪資(算無工作)只有在大伯的工會加勞健保
相關搜尋「 責任 」
刑事部分,如果撤回告訴,告訴人就不可以針對同一件事再提出告訴。
民事部分,如果三分之一的和解金沒有繼續支付,對方可以持和解筆錄聲請法院強制執行,查封拍賣您先生名下的動產、不動產、存款、薪資等一切財產來取償,如果都沒有任何財產及薪資,法院會發給債權人債權憑證,等將來發現您先生一有財產或工作,債權人可隨時再聲請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