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於去年十一月突然辭世~現在到要辦理繼承的時候了~
因為公公有開店現在都是大伯在管~現金及土地都在他那~
也全是他在用~期間問他什麼他都會說可是後來只要跟我們說話
都支支吾吾的現金都交待不清~~~~
而且阿姨跟我們說他中間有收了好幾筆錢
都沒跟我們說,自己把錢烏起來~
東西都在他那~~如果阿姨沒跟我們說我們根本都不知道~
因為沒住一起~也很少連絡~
任何事我們也只能盼他自己老實跟我們說~
沒說的部份都自己烏去了~~
想到都快吐血了~
都是合法繼承人為什麼差那麼多~
我很老公人很好~~他也不知道該怎麼辦-_-
已經七個月了現在案件還在國稅局審查當中~
應該快結束了~~也是他找的會計師辦理~
我們想破頭不知道該怎麼辦~
他哥哥主張均分~
因為都東西都他在用~
我想如果均分~對他最有利~
可是他現在就怎麼不老實~
我們根本不敢相信他~
真的好氣~為什麼善良的人~
總是被欺負~
想請教柯律師~~~
1.我們要如何保護我們自己的權益?
2.我們應該均分再請法院強制分割
還是現在國稅局未完稅就採取法律行動??
3.如果要麻煩柯律師~柯律師有接台北的案件嗎?
費用大約是多少?
真的很感謝您~~~~~
一、您公公所遺留的遺產(包括土地、現金、店的股份等),依法應由繼承人來平均繼承,如果可以協議的話,可由繼承人自行協議分割繼承,即何人取得土地、何人取得現金,如有差額,如何補償等等,分割繼承可避免將來土地共有會造成管理、處分之不便。
二、但是,如果公公的遺產不明或遺產價值不明,怕自行協議分割會造成不公平或無法達成協議的話,每一項遺產都平均繼承,也是一種方法,只是將來要再分割一次。如果要訴請法院分割遺產,還是要繳完稅才行。
三、台北的案件有處理,如有需要,請再來電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