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律師你好
在請一下
一.如你所說的計算上有點複雜,我可以去請教那些人或有誰麼人可以協助計算
二.檢附已清償的資料及計算表
請問:計算表格需要很正式的嗎?還是我自己登記的表格就可以
三:具狀向法院聲請,請法院來計算剩餘未償的部分
請問:去法院我該如何表達我要的需求,還是法院有表格可以填寫申請
四.請法院來計算剩餘未償的部分
請問:如我只想知道剩餘未償的部分這樣可以請法院來計算嗎
還是一定要跟債權人一次和解才能申請計算剩餘未償部
分
五.如果債權人不肯一次和解怎麼辦?因我有找過債權人談過
謝謝你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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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您到司法院的網站(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輸入台北地方法院,案號96年度訴字第8793號,這個判決有類似案件的算法,您可以參考看看。
二、計算表只要清楚列出被扣款的時間、金額讓法院瞭解即可,沒有規定一定的格式。
三、您可以寫聲請狀,向法院表明願一次清償,不知剩餘未償金額若干,請法院告知並定期通知對方到法院領取,以利終結,因為這樣法院可以盡快結案,所以一般來講法院都會幫忙。
四、如果您只想知道未償的金額,沒有要一次清償的話,您還是可以先寫聲請狀,請求法院告知剩餘未償金額若干,至於法院會不會幫您算,要看法院囉。
五、您的債務早就到期了(本來在九十一年間您就可以一次付清的),故您要一次清償,債權人依法沒有拒絕的權利。法律上如債權人拒絕您清償,您可以先寄存證信函給他,他仍不理的話,可以拿到法院去做提存,提存後就免除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