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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持家.愛自己
請問如果老公過世,但不想再跟婆家來往
可以讓我的孩子在公婆未死之前就先簽放棄繼承嗎?
因為擔心失聯後,公婆過世我們如果不知道來不及簽放棄繼承,孩子就要背公婆的債務過日子。
另外,如果不能先簽放棄繼承,有什麼方式可讓我的孩子免於替公婆揹債嗎?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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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繼承權不能預先拋棄,必須等到繼承人往生後,才能辦理拋棄繼承。
二、拋棄繼承是從「知悉」繼承開始起算,不是從繼承人往生開始起算,故如能證明事後才知悉公婆過世,只要在知悉的三個月內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就可以了。
三、只要以後在知悉三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就不會繼承到債務,就算沒有辦理拋棄繼承,因為最近法律修改通過了,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只以繼承所得的遺產為限來負擔債務,故更不用擔心會背負龐大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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