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書當中的「告知事項」,是最容易造成爭議的,因為會提及被保人的體況、職業,若沒有據實告知,後續會延伸不少問題。
以下針對「職業」及「體況」做說明:
◎ 職業及兼職
被保人的職業及兼職,對意外險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這類險種多是以「職業」分級(例如內勤人員一級、空服員六級等等)計算保費,若是沒有據實說明職業內容,日後可能會有理賠金短少的情況發生,因此,若有變更職業,請務必通知保險公司!
至於本身的職業等級為多少,就要依各家保險公司而定,投保前可以向保險公司詢問清楚唷!
◎ 身體狀況
保險的健康告知,是以「書面詢問」的方式進行,所以就書面所提的項目回答,再勾選是或否。
通常是詢問在一定期間內,是否患有特定疾病,或是住院治療,例如:
過去一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1、酒精或藥物濫用成癮、眩暈症。
2、食道、胃、十二指 腸潰瘍或出血、潰瘍性大腸炎、胰臟炎。
3、肝炎病毒帶原、肝膿瘍、黃疸。
4、慢性支氣管炎、氣喘、肺膿瘍、肺栓塞。
5、痛風、高血脂症。
6、青光眼、白內障。
7、乳腺炎、乳漏症、子宮內膜異位症、陰道異常出血 (女性被保險人回答) 。
而這些期間及疾病,依各保單會略有不同,大致上可參考「人身保險要保書示範內容及注意事項」,亦可詢問業務員、或自行查詢要保書內容。
這邊要提醒的是,許多人會擔心體況被拒保,所以不誠實告知,但在兩年內被發現,保險公司可以解除契約的唷!而投保前就有的病況,就算超過保險公司可以解約的時間,仍可能會因「投保前就有的既往症」而不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