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願離職者,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且經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者,在職訓期間即可每月申領生活津貼,最高給付六個月。
Q:參加為期半個月的職訓課程,可以申請津貼嗎?
A:不可以。
條件必須是參加「全日制」職訓:
1.訓練期間一個月以上、
2.每個星期四次以上、
3.每次上課四小時以上、
4.一個月總時數達一百小時。
Q:請領期間有兼職,還能續請嗎?
A:在受訓期間有工作者,不可以繼續請領津貼。
Q:非自願離職後,到職業工會加勞保,後續參加職訓可申請津貼嗎?
A:不可以。加保後即非失業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