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的汽、機車都會被要求投保強制險,萬一遇到事故,至少能獲得基本的保障,但被害人萬一不幸死亡,強制險也有像商業保險的「受益人」制度嗎?
Q:強制險的遺屬請領順序,是按民法所稱的繼承人順序嗎?
A:不是。
因交通事故死亡者,其受害人遺屬請領順序是:
1. 父母、子女及配偶
2. 祖父母
3. 孫子女
4. 兄弟姐妹
同一順位有數人時,則是按照人數「均分」唷!
例如小明被阿美撞死,小明的家屬可申領強制險的200萬理賠金。小明的遺屬有父母親及一個姐姐,能得到理賠金的是父母親一人各100萬,姐姐則是無法請領。
Q:若前述遺屬都沒有,那可以生前指定請領人嗎?
A:不可以。
若無前述遺屬,則是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請領金額以殯葬費支出為限。若扣除殯葬費還有餘額,這些金額就會被歸為「特別補償基金」。
Q:強制險的死亡給付金,算是遺產嗎?
A:不是。
交通事故的受害者身故時,其請領的強制險保險金或特別補償金,性質不屬於受害人的遺產,而是屬於請領之人的補償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