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待看護要合情合理,不宜太嚴格或太鬆散
在我多年的觀察裡,台灣家庭對待看護的方式,不是太鬆散、就是太嚴苛,還滿極端的。
鬆散的情況是:事先不挑人,人到了也不跟對方說明要做什麼,對於工作的內容、程序、規範,不清不楚,沒有訓練,缺乏激勵,一切隨緣。
運氣好的話,各自在生活中漸漸摸索,習慣成自然,培養成默契。你的要求不多,她也盡量去做,過一天算一天,只要相安無事就好。但若運氣較差,遇人不淑,對方比較強勢,主見又多,很快就騎到你頭上來。要她幫忙,慢慢叫不動了;要他照顧老人,她把輪椅推到公園,自己顧著講手機或聊天。你息事寧人,與世無爭;她目中無人,變本加厲。
另一個極端,是對看護太嚴苛,幾乎排了將近二十四小時的工作,甚至把不該由看護做的工作,全部丟給她做,不讓她好好吃飯、睡覺,把對方當奴僕般使喚。看護碰到這樣的主人,肯定是運氣很不好;但是,用這種態度對待看護的主人,運氣未必就會好。
看護在要求太嚴苛的家庭,通常是做不久的。不是臨陣逃跑,就是熬到合約期滿,立刻走人。
或許雇主覺得無所謂,抱著「我有錢,不怕請不到人」的心態,開始找下一個,繼續惡性循環,但需要受照顧的老人家,卻必須面臨被不斷換手的情況,在適應不同看護的過程中,心理感受和身體健康都吃足苦頭。
聘請外籍看護,比較好的合作方式,是先找到優質的仲介公司,事前詳細說明需要被照顧的長輩目前的身體狀況,詳細條列工作說明,按照家中長輩實際的需求,招募合適的人選。
外籍看護到職之後,必須以合情合理的方式對待,給予人性化的尊重與關懷,慢慢磨合。
剛開始語言不通,需要請仲介公司的翻譯人員多介入幫忙輔導,等到她熟悉環境,工作上手,具備基本語言溝通能力,就可以漸入佳境。
《換我照顧您:陪伴爸媽老後的21堂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