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針對孕婦的產檢,有提供十次的免費服務,過程中提供準媽咪瞭解寶寶在肚子裡的狀況,同時觀測懷孕後的身體變化狀況,降低併發症的可能!這十次的產檢,不必給付部分負擔費,只須給付掛號費。
以下是根據「孕婦健康手冊」介紹產檢內容。
首先是「例行檢查」,屬於產檢的基本項目,在十次的產檢中都會做,主要是瞭解準媽咪在懷孕過程中的身體變化,檢查項目有:
詢問本胎不適的症狀,如出血、腹痛、頭痛、痙攣等。
身體檢查,如體重、血壓、胎心音、胎位、水腫、靜脈曲張
尿蛋白、尿糖檢查
若尿糖較高,可考慮做「妊娠糖尿病」篩檢:尿蛋白偏高可檢查是否有腎臟病,若還有高血壓,則要注意是否為「子癇前症」。
【妊娠未滿17週】
◎ 第一次:建議第12週前
1. 基本檢查
a.問診:家庭病史、疾病史、孕產史、本胎不適症。
b.身體檢查:體重、身高、血壓、甲狀腺、乳房、骨盆腔、胸部、腹部。
c.實驗室檢驗:血液常規、血型、Rh因子、梅毒篩檢、德國麻疹抗體、愛滋檢查、尿液常規。
若德國麻疹抗體檢查為陰性,則記得在產後注射疫苗抗體
2. 例行檢查。
◎ 第二次:建議第16週
1. 早產防治衛教指導。
2. 例行檢查。
【妊娠17週至未滿29週】
◎ 第三次:建議第20週
1. 超音波:可檢查胎兒的形態。若有特殊狀況無法檢查,可改到29週之後唷!
2. 早產防治衛教指導。
3. 例行檢查。
◎ 第四次:建議第28週
例行檢查。
【妊娠29週以上】
◎ 第五次:建議第32週
1. 檢查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B型肝炎e抗原HBeAg,以及梅毒檢查。
2. 例行檢查。
◎ 第六次:建議第34週
例行檢查。
◎ 第七次:建議第36週
1. 補助孕婦乙型鏈球菌篩檢
2. 例行檢查
◎ 第八次:建議第38週
例行檢查。
◎ 第九次:建議第39週
例行檢查。
◎ 第十次:建議第40週
例行檢查。
如果在產檢次數超過十次,或是超音波照超過一次者,經醫生診斷是必須者,可由健保給付!除了健保給付的產檢,另有許多自費項目,可與醫生討論,並依自身的狀況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