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也不對-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五、六年級生可能看過一部感人的卡通《小英的故事》,劇中富有的爺爺反對爸爸與媽媽結婚,認為他做了一個錯誤的決定,為了逼他回頭,不惜斷絕父子關係。到了老年,卻孤獨的等待著兒子回家繼承事業。但等到的,卻是兒子的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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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Pixabay

問題──

我不想唸書,做一個中輟生,又不影響別人,有何不可?

哲學思考──

2012年6月,新聞報導一群高中女生的性感舞步畫面出現在日本成人網站。很多人認為動作太火辣,學校和家長應該要干涉。也很多人認為這是個人自由,應該要尊重。尤其愈年輕的人,就愈強調個人自由。「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這是許多新新人類的價值觀。

這句話表面看來很嗆,除了說話的人以外,大概不會有人喜歡。因為我們不希望別人的任意作為來干擾自己,我想,從這角度來看是沒什麼爭議的。在一個社會中,如果多數人不顧慮別人,我行我素,這社會一定很混亂,對每個人都不利。這當然不是一個好的社會風氣。

然而,這樣解讀是不當的。通常,說這句話的人不是這個意思。應該不會有人真的覺得整個社會都要配合他,雖然或許有人在行為表現上是如此,但通常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這句話的正確解讀應該是,「在不(嚴重)影響別人的情況下,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這樣的觀點就很值得討論了,這也是當代自由主義風潮下的自然產物。

自由主義思潮認為:「我們要尊重別人的想法,包容異己,在這個多元社會裡,本來就有許多各種不同的想法與人生態度,讓這些同時存在才是一個理想社會的風貌。」

在自由主義氣氛圍繞的校園裡形成一個價值觀:「尊重所有人的發表言論與思想的自由。」甚至也主張尊重一切不嚴重影響他人的行為。例如,我們尊重同性戀的自由,我猜想,即使在美國極具爭議的同性戀婚姻法在台灣立法完成,在台灣校園裡可能不會有什麼反對聲音。相反的,如果禁止同性戀的條文通過說不定會引來一批大學生抗議,捍衛別人的同性戀權。為什麼呢?簡單的說就是要尊重別人的不同選擇,這樣的價值觀已經逐漸成為一股新的價值風潮。所以,一般來說,只要不影響別人的事情,我們就給予尊重。而對於那些僅稍微影響別人的事情,我們也盡量尊重。

從這新價值觀來看,如果有人劈腿,但被劈腿的人也沒什麼意見,那麼,我們便不應該去譴責劈腿者。對於那些不珍惜自己生命,不理會醫生警告仍舊大吃大喝的人,我們也不應批評,因為,我們必須接受人們對他們自己生命的不同安排。對於不求上進、沒有計畫、生活混亂、得過且過的人生觀就更不知道該如何批評了。而且,如果你認為隔壁鄰居家管教小孩的方式不對,你也傾向於不會去說什麼,因為,前去干涉會被認為是多管閒事。

當我們把自由的風向轉向自己,拒絕被人干涉,就可能會產生各種「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想法」。

「我是一個男人,但我不想工作,父母願意養我,又不影響別人,有何不可?」

「我是一個女人,我不想結婚,我高興交很多男朋友,有何不可?」

「我不想唸書,做一個中輟生,又不影響別人,有何不可?」

「我喜歡抽煙、喝酒、嚼檳榔,不想理會健康警告,不偷又不搶,有何不可?」

從一個尊重別人自由的角度來看,這些或許都沒錯,而本書實際上也充滿著類似的觀點。「尊重別人不想和自己繼續交往的自由」以及「道德應該只用來自律而非律他」等等。這種自由主義思潮可以說是當代的特色,現代人會在不特別反思的情況下自然而然的接受這些觀點。我也不例外。

然而,有一天,我和陽明大學心智哲學研究所的洪裕宏教授在信義計畫區某戶外咖啡店閒聊。我們看著人來人往的街道,各色各樣的裝扮,呼吸著自由的空氣時,在這多元文化下的生動社會裡,洪老師提醒了我,這種自由風潮也有其隱憂。難道干涉別人就一定不好嗎?而且,這樣的反干涉風潮是否也過度了呢?

這種不該干涉別人自由的價值觀,充斥在目前我們所追求的多元社會目標中,彷彿只要干涉別人就是違反追求多元社會的信條一般,因而形成了一個大家必須遵守的新規範。然而,這種「尊重別人選擇而任由別人死活」的態度真的是一個好的社會價值觀嗎?這真的是一個理想的社會型態嗎?這似乎有待商榷。例如,有個同學沉迷於線上遊戲都不來上課,難道無論如何我們都應該尊重他沉迷電玩的自由?可能的理由是,在多元發展中,搞不好他有一天會成為電玩高手而飛黃騰達。然而,事實上,這樣的可能性實在太低了。如果某一個好友干涉他的自由,強迫他回學校上課,這樣是否會更好呢?

【論證A】

有個同學沉迷於線上遊戲不來上課。

他的行為並不干擾別人。

在不干擾別人的情況下,每個人有權選擇其生活方式。(自由主義精神)

因此,我們不該干涉他的自由。

【論證B】

有個同學沉迷於線上遊戲不來上課。

干涉這位同學的自由對這位同學說應該有比較多的好處。

既然能讓同學往更好的方向走,不管他個人選擇如何,我們應該干涉他的自由。(干涉主義做法)

所以,我們應該強迫他到學校上課。

有些人有理想、對生活有更多的省思、對管教小孩有更好的想法、對愛情有更美的觀點、對人們的美好生活有更多的執著,這樣的人是不是應該在社會上發揮更多的影響力呢?這樣的人是不是應該更主動去干涉別人的生活,在不影響多元社會的情況下主動給予人們一些建議,主動告訴別人其實有更好的生活方式。那麼,這些人是不是能夠在做這些事的同時不會被冠上一個干涉別人自由的罪名?或許,我們該重新省思這種所謂的「自由主義精神」,以及重新再思考什麼樣的社會才是一個更為理想的社會。

但是,很多社會大混亂也是由這種干涉主義引起的。希特勒想建立更好的國家,他自認為有更好的想法,於是展開了一場可怕的屠殺與戰爭。類似例子在歷史上多不勝數。這也是自由主義精神能夠防止的禍事。問題就出在,當自己很有信心的認為某件事情是最好的時候,它不見得就真的是最好的。當權者(包括一家之主)在沒有先醞釀共識或慎思明辨之前貿然執行干涉行動,就可能釀禍。

那麼,在干涉與自由之間,是否存在有一個更適當的中間點呢?我認為,這裡面最大的問題應該在於干涉的方法。前幾年有一部被廣為討論的印度電影《三個傻瓜》,裡面就談論著家長嚴厲干涉子女所導致的各種悲劇。家長通常認為小孩還太天真,無法真正判斷自己喜歡的是什麼,因此直接幫小孩做「最好的」決定。甚至從一出生,就指著嬰兒,「將來他會成為工程師」。這樣的干涉屬於強迫性質的干涉。我們不會希望社會走上這個回頭路。然而,如果只是口頭上建議的干涉方式,我想這應該是比較可以接受,甚至應該要鼓勵的。但當代社會新價值觀風潮卻甚至極端到連這些都認為是一種不當的干涉,「這老頭還真囉唆」「我有自由不想聽你說教」。這些想法應該是自由主義思潮下的不當產物。

我們應該積極的宣傳以及鼓吹什麼才是更好的生活,但在這個同時,我們也還是尊重別人的不同選擇。或許,這會是一個比較好的社會型態吧!如果我們認為這種「適當的」干涉別人是好的,那麼,我們是不是也應該接受別人「適當的」干涉呢?如果是的話,我們就必須改變這種「一定要尊重我個人自由」,以及「尊重別人選擇並任由他人死活」的態度,而開始學習這種干涉與被干涉的新生活模式了。

小結──

如果只是以建議方式的干涉,而不是強迫的干涉方式。我想這應該是大家要學習接受的。如果有好的想法,主動說給別人聽,但不要以自己的想法一定是最好的這樣的態度來說。相同的,當別人在提供建議的時候,也尊重(甚至歡迎)這種型態的干涉。我想,這會是一個比較好的中間點。

沒錯也不對-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_img_2《這樣想沒錯但也不對的40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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