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柯律師:
我跟我先生結婚今年滿五年多了,一開始我們是網友認識因為有小孩才閃婚,當時交往期間他也欺騙我與前女友手手事實是還斷斷續續並且也還欺騙他當時的工作是在南科事實是在家中經營菜市場的早餐攤位工作,這些我都諒解接受,結婚後還是上網約網友見面吃飯聊天喝飲料看電影,在我兒子滿月時他第一次對我動手,連我爸爸97年8月中被他推倒在地受傷,我還是選擇回來夫家跟他繼續婚姻,當時也是因為起口角當時我懷第二胎兩個多月他對我拖拉我的左手氣不過打電話叫我娘家爸媽過來夫家爸爸才因此受傷,他見到我爸爸也沒叫爸爸也沒講一句話就把我爸爸推倒,事後更對我說:我爸爸會受傷是我打電話叫我爸爸來給他打的,當時因為小孩因素最後還是選擇回夫家甚至對娘家不告而別,娘家爸媽尊重我的抉擇也就此放棄提告,可是好景不久~到99年10月底他又對我動手,當時我有去醫院驗傷作為來日離婚準備,因為小孩忍讓也沒到警局提告或申請家暴保護令,但過後直到現在他還是有好幾次差點動手是被他姐姐擋下來的,至於從我兒子滿月動我動手到我爸爸受傷前時,也是對我動手過但沒去醫院驗傷,有一次去一間醫院要驗傷醫生還告訴我:沒有明顯的外傷他們是無法驗傷的!那不就要等到被打到流血才能驗傷嗎!?
我先生是個標準的大男人,我們總是因為小事就能讓他對我動手,因為如果回他話或說話口氣不好他脾氣就上來就要吃拳頭了,所以我都活在怕被他打的恐懼之下跟不知要怎麼說話來應對的恐懼之下~
生兩個小孩他也都沒盡到責任,尿布沒包過一次奶粉也沒泡過一次,小孩剛出生時也沒幫忙洗澡過一次,只有現在比較大時幫忙幾次五指手指都能算!小孩還小時也沒幫忙餵過吃飯,對我也不體貼!總是不會分擔工作尤其是小孩,小孩都是跟我睡的,會幫忙的只有他姐姐,我婆婆也不會幫我帶小孩,生小孩時他在醫院像大爺渡假的,什麼事都我自己做洗水果衛浴,如此的帶小孩卻都被他跟他們家說我什麼事都不會做!只會帶小孩
一個月帶兩個小孩掌管家計的大姑也才給我五千元,他也不會私下給我錢,更沒送過我什麼東西
我只能說他被寵壞了,他媽媽跟姐姐什麼事都幫他做好好的,連我大著肚子都還要幫他洗頭,我婆婆會對我說:小孩我幫妳顧,妳去幫妳ㄤ洗頭!他也是什麼事都叫我做自己也不會去做!
一直以來我都為了小孩忍他讓他,他的家人也一直要求我叫我不要回他話....等,可是好像都是我在忍讓他卻都沒改變!連小孩的感受都不顧慮,好幾次幾乎每次都是在小孩面前罵我破口大罵或打我,我都好難過~小孩會有陰影在,結果小孩都會對我的朋友說爸爸會打媽媽
目前在6.22爭吵後他把我趕搬出去,我目前帶著小孩回娘家居住了,半個月了也都沒有電話或簡訊也沒有給我生活費,目前我的小孩兩個老大九月要滿五歲了小的三歲三個月
我想問的是:
1. 我手上有兩張驗傷單,一張是爸爸的97.8.16,另一張是我的99.10.26可以證明他有暴力傾向長期受精神虐待訴請離婚並且爭取到兩個小孩的監護權嗎?
2. 而他的生活衛生習慣也不好!這些可以做為將來如果法院訴訟監護權的爭奪條件嗎?
3. 小孩的照顧幾乎都是我在照顧的,他跟小孩有時一天相處時間累績不超過一小時,那小孩的監護權會不會判給我?
p.s 如果我還有沒提到的問題,希望律師從我簡單提說的過程當中幫我補充,因為我的故事真的太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