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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持家.愛自己
柯律師你好:
我今年2月與前夫協議離婚,兒子(3歲)歸我。當初在協調時他因為工作不定的關係而在探視權這部份沒有訂的很清楚。變成他想帶探視小孩甚至過夜都很臨時,常常選在節日或假日。如果我不同意他就說我剝奪他的探視權,但其實他每次來帶走小孩時我都很忐忑不安,因為我不清楚他現在的工作生活及居住的地方,如果他不把小孩帶回來怎麼辦?我可以跟他重新明定探視的時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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