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先生自95年12月結婚,在婚後他被我發現有吸毒,他至今仍未反省,在去年的2月份我長期被他限制行動自由及
長期以三字經辱罵,也曾動手打我,我跑至屏東市的婦幼隊報家暴,這是我第一次報家暴,我在婦幼隊作完筆錄後馬上與小孩都被緊急安置,到最後我離開了庇護中心回到娘家期間,夫家的人都有來求情,我有給他一次機會也回去了夫家!
長期的精神虐待及三字經謾罵、驅趕、恐嚇,在今年的5月18日我又報了家暴,隔天我也去幫小孩通報家暴,因為我被驅趕出門時,他又要求我回去夫家,我不從他揚言要讓我2個小孩死,我擔心的馬上報案,在5月19日我去作小孩的筆錄,當天下午小孩的緊急保護令下來,我便與社工及家防官去夫家接小孩出來,也是馬上母子三人又被緊急安置,這次我不再回去也確定要與吸毒的先生離婚,但我要爭取2個小孩的監護權,不知我可否爭取到,因為先生有吸毒在我第一次報家暴時沒多久員警拿著搜索票至夫家的車子及房間搜索到東西也被移送到了法院,但因沒有前科所以當晚就回來了,現在我的公公要與我爭取小孩的監護權,我該怎麼辦?
因為夫家的生活環境不好,小叔及公公的二弟還有公公的大姐全家都是吸毒者,我不敢想像小孩回到那裡的環境長大後是否也跟著淪陷!我想爭取的是2個小孩的監護及扶養,現在我公公也替我先生請了個律師要來與我對抗,我該怎麼辦呢?
依您所述的情況看起來,您丈夫吸毒,並有多次暴力行為,只要能證明您所述的事實,您爭取離婚及兩個小孩的監護權,法律上的機會應該是高的。
雖然您公公不願放棄,但法院在斟酌決定小孩的監護權時,是以小孩的最佳利益為決定的標準,且是比較父、母雙方,哪一個可以提供給小孩比較安定、快樂的成長環境,不是比較阿公阿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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