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說...
我是懷孕-離婚-生子
我辦好離婚才跟前夫說我已懷孕.在懷孕到小孩現在5個月他從來都沒關心也沒看過小孩.目前是共同監護權.已開庭一次.社工也拜訪過.不知道獨自監護權會不會判給我.開完第一次庭對方有寄出答辦狀內容全部都是寫我的不是.但卻不是事實.這樣對我爭取獨自監護權有影響嗎?好怕小孩被搶回去.我不想再失去小孩了.大女兒當初離婚他不給我.現在又要來爭取小女兒.請問有經驗的可以告訴我我贏的機率大嗎?是我提告的.我爭取大女兒探視權跟小女兒監護權.我知道探視權一定會過.現在是怕老二的監護權...現在每天過的提心吊膽的日子.怕我會再次失去我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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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爭取小孩的監護權,就要說服法官相信小孩給您監護、照顧,比給對方照顧更有利,故您要盡量提出證據證明您有能力給小孩安穩、快樂的成長環境,對於前夫所寫對您不利的答辯狀,您也要寫狀紙一一去反駁、甚至舉證,並強調小孩出生後對方都沒有關心、探視過小孩、都由您獨自照顧,這樣成功的機率才會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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