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律師您好~
我想詢問我先生長期有在吸食毒品,我曾私下要與他離婚,
但他不同意,我不想長期一直忍受他吸食毒品,我該如何才能
與他協議離婚呢?
他在10月時就已不在工作了,他在10月23、24日曾與我娘家
舅舅去工作,但常做個2~3天就休息,想去工作再去我舅舅那做
,他只做到11月2日就又開始休息了,常常賺的錢不夠繳款,
害我常常回娘家找母親借錢繳每個月的帳單。
他曾動手打過我與小孩,也曾因小孩吵鬧,
大聲怒罵小孩及拿枕頭丟小孩!
在結婚前我並不知道他有吸毒,現在我要與他上法院訴訟
離婚嗎?不然還有什麼方法能讓我與先生離婚呢?
我有先生育有2子,老大4歲老么3歲,我沒有工作無經濟能力
將小孩帶走,但又怕小孩在我走後會被先生打,他又有吸毒無法
勝任帶小孩的責任,我該如何是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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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情況,應該可以訴請判決離婚(即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判決離婚),但要盡量蒐集證據證明您丈夫吸毒(如曾被警察查獲,可請法院調閱他的前科資料為證)、無工作、曾打您及小孩,如果法院查證他施用毒品屬實,判決離婚成功的機率是大的,且他如仍持續施用毒品,應該也不適合監護小孩,您也能爭取小孩的監護權,不過爭取到以後,您要有能力扶養照顧兩個小孩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