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施工不慎,依法需對您們造成的損害負賠償責任,損害賠償是以「回復原狀」為原則,故您們可要求廠商負責把水管修到當初沒有漏水的情況。至於細節部分以何種方式來修復,法律沒有規定,您們可以自行協商,但是廠商並需負責修復到沒有漏水。
簽立切結書等文件,如廠商同意簽署,當然最有保障,如廠商不願簽署,將來只要能證明是他們當初沒有盡到修繕義務所造成,廠商均有賠償之義務,您們與廠商協議簽署的文件,只要雙方將約定的內容白紙黑字寫清楚,雙方簽名、並記明年月日,就有法律上的效力。
樓下住戶若因此滲水,如亦因廠商施工不慎所造成,亦應由廠商負維修及賠償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