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嫁給我先生之後,才知道我公婆有一筆很大的負債
(用房子抵押給銀行後的貸款)
我先生是連帶保證人
由於之前我不知情,還有幫我公公買保險
我先生也有保險
所以想請問幾個問題
1.若我公公往生,保險金會不會就被銀行拿走?
2.若我公公和先生往生,債務也還沒有還完,我兒子或我就要辦理拋棄繼承,那麼保險給付是否也必須要拋棄?
3.我是否可以結婚前不知道他們家負債的狀況訴請離婚(據我先生說這筆債我們夫妻工作一輩子都還不完),我爭取到二個孩子的監護權機會大不大(我自己有工作能力,也一定找得到工作)
4.我和我先生是否要辦夫妻財產分開,對我的財產比較有保障(雖然現在住的房子名字是我的,房貸也是我在繳)
謝謝您!
相關搜尋「 連帶保證人 」
一、保險金不是屬於您公公的遺產,是保險公司本於您投保的保險契約所為的給付,您公公往生後,就算辦理拋棄繼承,還是可以依保險契約來領取保險金。
二、單以婚前負債這一點來訴請判決離婚,個人認為理由尚嫌薄弱,除非您們因為該等負債導致感情生變或衝突,還要配合舉證證明後續的衝突情況,才能說服法官認為婚姻已經沒有辦法維持下去了,不然很多有負債的夫妻感情還是很好的,單以負債一點,理由不夠充分。小孩監護權的歸屬,是以小孩的最佳利益來認定,要由法官去比較雙方的各項條件,看誰能給小孩比較安定的成長環境。
三、與丈夫去辦分別財產制,二年後丈夫的債權人就沒辦法代位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亦不失為一種保障的方法。
女人40歲還不到放棄的時候,抓牢髮根黃金救援期!理科太太:「妳的頭髮很可能還有救!」美國最新AI養髮液82%有感豐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