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跟前夫探視權上談不龍
現在他要求要看小孩我就必須付撫養費
不是我不付...是他要求撫養費從離婚那天算起
1個月1萬所以我先要支付他24萬後之後每個月再一萬的撫養費才可以看小孩..這樣合理嗎?小孩現在就讀幼稚園
我該如何跟他談撫養費問題和探視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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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您有探視的權利,也有分擔扶養費的義務,但是您丈夫不可以因為您沒有分擔扶養費,就不讓您探視小孩,如果協議不成,您可到法院去聲請酌定探視權行使的方式和期間,如法院裁定後丈夫仍阻擾,可依法聲請強制執行,但丈夫亦可向法院訴請您分擔扶養費,法院判決後您如不分擔,他得依法聲請強制執行查封拍賣您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