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以「個性不和理念不合」訴請法院判決離婚理由尚嫌薄弱,您必須具體的提出婚姻關係存續中有哪些重大事件(如長期分居、口角衝突等),造成婚姻無法繼續維持,且須盡量蒐集證據(如雙方口角衝突的對話錄音等),請求判決離婚成功的機率較高。
不過,依您所述,您先生也有離婚的意思,應該可以用協議離婚的方式處理,不一定要法院判決離婚,如果雙方對於小孩的監護權無法達成協議,也可以先協議離婚,小孩的監護權交由法院來酌定。
至小孩的監護權歸屬,如果雙方條件都差不多,而小孩年紀還小,出生以來您一直都是主要照顧者,初步看起來您爭取監護權的機會應該蠻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