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無法協議離婚,單方面欲離婚就必須訴請法院來判決離婚,屆時您必須說明及並證明雙方因為哪些因素,已導致婚姻無法維持,屆時證據越多、法官判決離婚的機率越大。
至於小孩的監護權歸屬,與誰先提出離婚無關,將來雙方如無法協議,法院在酌定時,是以小孩的最佳利益來酌定,小孩還很小、且均由您照顧(您是主要照顧者),加上法律上有所謂的「幼年隨母」原則,這些對您將來監護權的爭取都有加分的效果,您亦得蒐集證據(如錄音)證明對方有言語暴力及常恐嚇要去死等言詞,作為說服法官對方不適合監護小孩的證明。
另法院斟酌監護權的重點如下: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您得針對上述法院斟酌的重點,多多蒐集證據,證明小孩給您帶比給對方帶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