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請問我先生是貸款申請人 保證人是公公 擔保品是公公的房子 請問如果償還不出利息的時候?銀行是如何追討貸款??會不會直接扣押 我跟先生的所得 最後沒有了才扣押擔保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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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債務人的配偶,依法是沒有連帶清償責任的,不過依您之前的陳述看起來,您是不是當初也有簽名蓋章當連帶保證人或債務人,如果有的話,您是因為簽署了連帶保證或貸款的契約而要負清償責任,不是因為您是債務人的配偶而負清償責任。
您如有簽署連帶保證契約,則如同前述,債權人有權向您要求償還全部或一部的款項。
至於當初貸款的金額,一般銀行是評估抵押品的價值及貸款人、連帶保證人的信用來作為貸款的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