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律師您好:
經過
12/20推銷人員推銷一套書籍,12/23日打電話跟客服人員告知要退貨且通知推銷人員到家中告知退貨,推銷人員回答要協助退貨。時間一拖再拖..拖超過七天鑑賞期。12/31寄出存證信函告知,1/6到消保會申訴。
業者告知進入退貨程序,於1/14將書籍載走,因為當天載走
只有老人家。
1.若沒有退貨單據對我們會不會不利ㄇ?
2.對方之前說他們退貨程序必須15天,現在又告知要15-30天
拖這麼久會不會有問題,我們又該怎樣辦
3.當初刷卡是貸款三天分期付款。若沒處理銀行依然繼續扣款
(存正信函副本有告知爭議款項請勿再扣款)但是他們卻告知若沒處理依然按月扣款這合理ㄇ?
4.我們該怎麼辦?真的要等待15-30天的時間ㄇ?有何方式可以請他們盡速處理。
刷卡分期付款的買賣方式,將來退貨時,就會變得很麻煩,銀行的做法並沒有錯的,感覺上是賣方在刁難,但是目前他們也沒有說不處理,只是一拖再拖,如果要強制對方處理的話,就必須要告上法院,但是告上法院,會拖更久,所以個人建議您還是只有等,如果對方屆時真的不履行承諾,您得依法訴請對方賠償您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