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意思,應該是您是公司的監察人,也是公司債務的連帶保證人,因為公司沒有按期清償債務,故債權人要求您代付清償責任,因您也沒有清償,故信用破產,應該是這樣吧。
這樣的話,在債務沒有清償以前,債權人有權請求法院查封您帳戶內的存款,並扣押您每月薪資的三分之一,直到全部清償為止,債權人可選擇同時扣押銀行存款及薪資,要看債權人的聲請而定,並不是扣薪就不會扣帳戶。
如果您離職的話,債權人沒有辦法扣薪來償還,如果查到您帳戶內有錢的話,可以再次請求法院扣帳戶的錢,都要看債權人的決定。
要恢復信用,一定要全部的款項都清償完畢後,才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