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分兩個部分來看,通姦部分,通聯紀錄跟聊天紀錄,除非能看出他們之間有性行為的發生,否則要告第三者通姦及請求賠償,證據上較為不足。
但離婚部分,雖不足證明丈夫有與第三者通姦之事實,但您有驗傷單,也有通聯紀錄跟聊天紀錄證明有與其他女子交往,且雙方現已分居,只要可以證明雙方的婚姻已經難以繼續維持,就算沒有證據證明通姦,法院還是有可能判決離婚。如您對於離婚是無過失的一方,還可一並請求法院判決對方需賠償您精神慰撫金。小孩監護權部分,亦可一併請求法院將小孩的監護權酌定給您,如法院調查結果認為小孩給您監護對小孩的成長比較有利,也會將小孩的監護權一併酌定給您。
要提起離婚訴訟,必須寫寫離婚的起訴狀(一併於狀紙內寫明請求精神慰撫金及小孩監護權),向雙方之前共同住居所地的管轄法院投遞,法院收到您的狀紙後,會定期通知您及丈夫到法院開庭,調查後會做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