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教柯律師..
我未婚生子,我也將小孩報戶口了,是跟著我的姓氏。
今天我收到了戶政事務所的認領通知書,
如果我ㄧ但同意他認領,是否監護權就是共同擁有?
我並不想給生父擁有監護權,
今天他去戶政事務所辦理認領還是從我這偷走小孩的出生證明。
我可以阻止他認領動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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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要能證明(如提出DNA鑑定報告)小孩的生父不是他,才能否認、推翻他的認領。否則我國法律著重於血統正確性的保障,您恐無法阻止他的認領。
他一旦認領,監護權就由您們雙方共同行使,但您們得協議改由任一方單獨監護,如協議不成,得訴請法院酌定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