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夫妻兩個人的事情,必須大哥自己有離婚的意思才行,如果大哥不同意離婚,外人是沒有權利要求法院判准離婚的。
配偶因為吸毒被捕,可以民法第1052條第一項第十款的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或第二項的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等為由訴請法院判決離婚,並一併爭取小孩的監護權。但是,請求離婚的人,必須是大哥,故須以大哥的名義去告,雖然可以委任您公公或婆婆代為出庭,但起訴狀及委任狀都要蓋用您大哥的印章,如果沒有經過大哥的同意任意蓋用他的印章,會構成偽造文書的犯罪,建議您們還是要跟大哥溝通,取得大哥的同意才來進行訴訟,才不會衍生後續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