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有六七個法院的人來我們這ㄦ拍照~
(未先行告知~是鄰居看到來說的~)
後來經過詢問~是大伯母的女兒去買房~名字是大伯母的~
結果因為無力付款~房子年初就被查封了~聽說案子已經到高等法院去了~
我覺得很不可思議~因為房貸無力繳款~能搞到法院來瞭解~
這個洞是何其大洞呀~~
(堂姐她男友有在開公司~聽說跟大伯母拿不少~公司經營不善積欠許多款項~我們都怕大伯母被當人頭~可是他們目前是說是房貸造成的~讓我們不免覺得~~可能嗎?)
因為土地是公公幾個兄弟共有~尚未分割(太小不能分)~
那如果法院來查~對我們是否有影響~
我們該如何自保?還有什麼該注意的嗎?
公公他們大老粗的也不懂法律~
也沒有認識懂這方面的人~
看他早上氣到不行~
一時間只好上這ㄦ求助~
請柯律師幫幫忙~
謝謝~~~~
一、房貸沒有按期繳納,銀行有權聲請法院查封拍賣債務人名下的財產來獲得清償,至於大伯母的債務到底是房貸還是被當人頭所造成,要詳細去問大伯母才知道,我沒辦法猜得出來。不過,法律上就算是因為當人頭,但是大伯母如有同意被當人頭,就有代為承擔債務的意思,所以法律上還是得負責。
二、大伯母所欠的債,法院來查封共有的土地,基本上只能查封大伯母對於該土地的共有「持分」,將來進行拍賣,也只能拍賣持分,不能拍賣整筆土地,對於公公的權利沒有影響,不過,將來在拍賣時,您公公可以考慮買下大伯母的持分,可以擴張共有的權利,也可以避免跟外人共有土地。
給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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