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讀者您好:BabyHome更新了隱私權條款說明,在您瀏覽本網站前,請閱讀 新版條款說明
育兒.持家.愛自己
柯律師您好:
想請教一個問題
就是我和我前夫離婚時是在新竹的律師事務所簽字
但是我人是住台中(他的戶籍地當時也在台中)
那如果將來我們兩個需要打官司(我提告的話)
那是會在台中法院處理還是新竹呢?
謝謝
相關搜尋「 離婚後、問題 」
要看您要打的是什麼官司哦!
如果是離婚協議書牽涉的財產、贍養費官司,是由起訴時被告(您告您前夫,您前夫就是被告)的住居所地法院管轄,如果是小孩的官司,要由小孩的住居所地法院管轄,管轄權並不一定,您要告訴我要打什麼樣的官司,才可以明確的回答您。
謝謝柯律師您的回答
如果我是打算要上法院爭取小孩的扶養費和教育費呢??(因為前夫沒有付錢),那這樣是要以小孩的居住地還是以前夫的居住地為主??謝謝
哦~這樣要以被告的住居所地,也就是您起訴時、前夫的戶籍地法院為管轄法院。
本內容涉及成人議題,未滿18歲不可瀏覽
台灣生態藏寶圖「有怪獸」app親子界正夯!步道邊玩邊學趣味多
滿足媽媽心願「讓我躺平放空」一覺到天亮,德國Emma床墊KO媽媽睡眠3大困擾
你家誰簽小孩聯絡簿?媽媽還爸爸?
親子共玩好點子 玩樂童年起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