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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持家.愛自己
我妹妹六年前和先生離婚'當初男方只答應讓孩子寒暑假可以回去媽媽那'監護權是爸爸的'我妹妹也不要贍養費也沒有監護權
只有探視權'現在重點來了'這爸爸現在要我妹妹從六月份開始要支付一萬五的教養費直到孩子完成學業'不然就是支付這六年的教養費'請問這合理嗎?
我妹妹啥沒有就只能任他這樣欺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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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律規定,沒有監護權的一方,仍有分擔扶養費的義務,所以您前妹夫的要求,在法律上是有根據的,您妹妹要完全免除分擔扶養費的義務,恐怕不容易。
不過,扶養費要依受扶養人的需要,並視您妹妹與妹夫的經濟能力來比例分擔,您妹夫主張一個月一萬五,初步看起應屬過高,如雙方無法協議,建議讓您妹夫去向法院提起訴訟,讓法院來公平裁定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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