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公今年72歲,住在我婆婆花自己錢買的房子裡,沒有幫忙出水電瓦斯第四台等生活雜支,還會為了要錢威脅要打我婆婆或是放火燒房子, 我先生還念國小的時候,我公公就會打我先生(就是他兒子)跟我婆婆,被打的時候, 了保護自己和媽媽, 我先生還跳到他背上咬他耳朵. 唸國中了還是被打,直到有一天, 我先生反擊把他打回來,他不敢再欺負我先生.只是我先生長年在外地唸書,工作, 沒跟我婆婆住在一起, 反而是公公住在婆婆買的房子裡, 常常對我婆婆語言暴力肢體暴力, 還把家裡的木地板, 家具通通都摔壞.
婆曾經告他要離婚,告到高等法院,法官只要求我公公寫悔過書, 離不成. 可是他根本沒悔過,聽我婆婆跟我先生說, 他到現在不肯離婚就是為了等我婆婆去世以後, 他可以理所當然的繼承這間房子,真的可以如此嗎?
我在電話裡親耳聽過我公公如何ㄍㄧㄠˇ我婆婆長達一小時,只是為了要錢去買股票.真可惜我當時沒有錄音設備把它通通錄下來. 我叫我婆婆錄音, 他不敢, 因為他曾經錄了音被我公公發現, 錄音機被摔壞, 她也被打個半死.
前陣子股票漲,他跟我先生要他之前給我先生投資生意的24萬,跟他說加上投資賺的錢約30萬,他竟然很不高興, 說要48萬才對. 硬要我先生給他那麼多錢,否則要毀了我先生的前途.我先生很失望, 哪有這種爸爸. 還拿菜刀作勢要砍我婆婆,我婆婆趕緊跑到大街上,人多的地方,我公公才不敢.鄰居都知道我公公的惡行惡狀. 我也可以作證, 想知道, 我婆如何才能跟這種不愛家庭,只要錢, 會打老婆的男人離婚?當鄰居的,當媳婦的,當兒子的,都可以當證人嗎?
一、您婆婆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一項第三款不堪同居之虐待及第二項有其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為由請求判決離婚。
二、除了多蒐集謾罵、污辱的錄音以外,鄰居、兒子、媳婦,都可以幫忙當作證人,證明您公公的不當行為。
三、如沒有離婚,您婆婆名下的房子,將來依法應由您婆婆的小孩及公公來平均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