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跟先生離婚小孩監護權給男方
男方卻不給女方探視小孩也不准她跟小孩有連絡
當初她們離婚協議書有寫男方每月給女方5千
但男方卻一直不給女方錢該怎麼辦
前幾天男方同居人對小孩施暴,請問女方可以爭奪監護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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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沒有監護權的一方,依法可享有探視權,如前夫拒絕,得向法院提出酌定探視權的聲請。
二、對方不依離婚協議書給付,可向法院提出訴訟,讓法院判命對方給付,判決後如對方仍未給付,可持判決聲請強制執行,查封拍賣對方之財產(含動產、不動產、存款、薪資等)。
三、如能證明對方監護子女有不利情事,亦得向法院提出改定監護權的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