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正在協議離婚
先生並不想付扶養費
所以我們簽的是他沒有小孩探視權與監護權
如果他簽訂了
這樣他以後會有機會再爭取探視權嗎
或是依這個來告我ㄋ
因為他有對我跟女兒使用暴力
對我施暴好幾次
可是我只去驗傷一次
這樣可以有理由不讓他有探視權嗎?
真的不希望他再打擾我們的生活
相關搜尋「 小孩探視權 」
一、監護權雙方可以協議歸哪一方,但是探視權是無法剝奪的,因為法律考量小孩同時需要父愛及母愛,不要讓小孩因為父母的離婚,就喪失了一方面的愛。因此,就算離婚協議書上記載放棄探視權,將來他還是可以再主張要行使探視權。您不讓他看小孩,他可向法院提出聲請酌定探視權。
二、不過,如果他有對您女兒施暴的情況,他向法院提出聲請時,您可以檢具相關證據,向法院說明,法院可以限制他探視權行使的方式及時間(如僅能在縣市政府的家暴中心與女兒會面...等)。
女人40歲還不到放棄的時候,抓牢髮根黃金救援期!理科太太:「妳的頭髮很可能還有救!」美國最新AI養髮液82%有感豐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