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
我去年參加第二次債協,後來又因故毀諾其中兩家,共170萬,目前扣薪1/3,就是這兩家銀行來分,3月又毀了另一家---辜家開的,那家毀時欠53萬,現在滾到55萬,這兩個月每週電話問候,我跟專員說沒辦法,被扣薪,繳不出來了,請貴行一起分1/3,專員卻說銀行不一定會來分,說不定會來查封房子
我房子當時買340萬左右,現在還有房貸245萬,聽說法拍的價格不到房價的一半,那這樣估計最多拍170萬,不足額則從薪水扣,也就是那家無擔債權銀行根本拿不到半毛錢,來查封有意義嗎?
目前房貸仍正常
我覺得銀行怎麼這樣不合理? 要逼死人才高興?
景氣不好,法院強執動作也加快,真的擔心哪天下班回家看到房子被貼封條,我問過地政如何轉房子到親人名下,但地政說要看信用狀況,也很繁瑣,所以這條路行不通
扣薪會不會產生骨牌效應?先扣1/3,再封房子?
如何才能阻止銀行來查封房子?
謝謝律師不辭辛勞的看完我的遭遇
一、無擔保的債權銀行會不會去查封您的房子,真的很難講,決定權在銀行,法律上恐怕也沒有阻止銀行查封您房子的方法,因為法院恐無法同意您保有財產卻不還錢。
二、或許可以考慮把房子賣掉,租房子住,這樣負擔可以輕一點,也不用一直擔心流離失所。
三、如確有還款誠意,也有固定收入,亦可考慮依「消費者債清理條例」之規定向法院聲請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