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個月前長帶狀皰疹,因為當時已懷孕13周,所以醫生沒有給我吃特效藥,只開了止痛藥、抗生素跟痱子膏給我。
因為我的水泡很大很多,又長在屁股和大腿上,所以2週後醫生把我的水泡刺破,他說這樣會比較快好。
水泡刺破後的那週,傷口明顯結痂,但回診時,醫生說我的傷口很深,需將結痂去掉才會復原較快。
去掉結痂後,我依照醫生指示每天用紗布濕敷傷口3-4次,傷口的確有慢慢復原。
過了2個月,傷口沒有完全好,還長出黑黑的凸出型的肉,而且還有一些刺痛的感覺,有點像蟹足腫,我回診時,醫生幫我打類固醇在較突出的地方,但是打針之後傷口痛,反而引起嚴重宮縮被送去安胎。
我想我應該不能再打針了,不過我的傷口還是會有點痛,大部分的時候不是刺痛,就像一般傷口沒好那種痛,我其實不是很在乎會不會留疤,只是希望傷口能不痛。
請問我現在該貼人工皮還是矽膠貼片,傷口才會趕快好、不會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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